幾天前,永康市民舒女士收到了一筆錢,共366.17元,錢雖然不多,但付款方很特殊,是金華電力部門,而這筆錢,是電力部門給舒女士的電費。
投資4萬元造起了“屋頂電站”
家住永康市區龍域天城的舒女士,是永康嘗試個人光伏發電的第一人。
2012年年底,舒女士向永康聯合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制了一個光伏“屋頂電站”,說是電站,其實操作并不難,花上4萬元錢,在6層樓屋頂安裝30塊非晶硅光伏電板,就可以光伏發電了。
“屋頂電站”造起來后,舒女士一家嘗到了甜頭。在光照充足的情況下,這座電站每小時可發4度電,按每天光照5小時計算,一年可發7000多度電,而她家一年用電大約在4200度,也就是說,家里不再需要支付電費,開空調什么的,也不擔心浪費。
自家的用電問題解決了,可因為沒有存儲設備,用不掉的電都白白浪費了,舒女士覺得挺可惜的。
“能不能把這些電賣掉呢?這樣還能賺點錢呢。”舒女士帶著問題,咨詢了金華電力部門。
電力部門破解光伏發電結算難題
舒女士想賣電的設想雖好,但實際操作起來卻沒那么簡單
金華電業局解釋,按照國家財稅政策規定,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客戶結算上網電量時,需向供電企業提供結算憑證,即銷售發票。而居民作為自然人,不具備法人或個體工商業主資格,無法提供相應結算憑證,因此,供電企業無法根據現有政策依法進行財務處理。
作為新生事物,個人無法開具銷售發票,一度成了困擾個人光伏發電上網結算的一個難題。
考慮到目前國家相關配套政策尚未出臺的情況,為支持和鼓勵個人投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,消除結算瓶頸,金華電力部門與省電力公司和稅務部門銜接,準許并網的用戶,作為臨時經營戶,由國稅代開發票,進行余電結算。
去年7月,國家電網公司發布《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》,對接入系統、并網申請、并網服務等環節做出了詳細的規定,明確了“接入免費、全額收購”的政策。4個月后,舒女士家的“屋頂電站”通過金華電力部門驗收,并入國家電網,并且和供電公司簽訂了協議,用不完的電可以賣給電力公司,每三個月結算一次電費。
光伏設備每月可賣電170多度
去年11、12月,舒女士家的屋頂電站總共發電520度,除了自用,多余的346度電全部賣給國家電網。
按照總發電量國家補貼0.444元/度(含17%增值稅的補貼0.52元/度)、并網賣電部分電價0.391元/度(含17%增值稅的電價0.457元/度)的標準計算,總發電量520度國家補貼230.88元,并入國家電網的346度賣電收入135.29元,合計賣電收入金額是366.17元。
前幾天,她拿到了這第一筆賣電款收據。
眼看“屋頂電站”可以賺錢了,舒女士也算了一筆賬:今年1~3月,屋頂電站總共發電902度,賣電351度,可獲得收益537.73元,也就是說,過去5個月,她的賣電收入已達903.9元。
據介紹,光伏設備的使用年限在25年左右,按照這樣的計價政策,舒女士一家不僅能免費用電25年,還能小賺一筆。
記者從金華供電公司了解到,截止今年3月底,金華境內已經有七個家庭光伏電站并網發電。
今年1月,金華電力部門還推出了《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服務全程引導手冊》,為家庭光伏電站并網敞開大門,對普通用戶自建發電設施所產生的太陽能電、風電等清潔能源,開通并網綠色通道,按規定電價予以收購。